武松虐杀潘金莲,又怒杀西门庆,身负两条人命,为何最终只挨了40大板?
原来除了县太爷愿意对他网开一面以外,还与武松冷静的头脑有关。
在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前,他强忍住愤怒和悲痛,做出了两个耐人寻味的举动,让县衙和知府在免除他死罪上有了可操作的空间。
那么,这是两个什么样的举动呢?
首先我们要知道,武松并非是一个头脑简单的莽大汉,相反,他的身上散发着精明,细腻甚至还有一丝狡猾的气息。
在查明武大郎死亡原因的过程中,这位武都头冷静的让人感到可怕,原文中说:他出差归来阳谷县,当推开家门看到哥哥武大郎的灵牌时,只是呆了。
“且说武松到门前揭起帘子,探身入来,见了灵床子写着“亡夫武大郎之位”七个字,呆了。—出自水浒原著第26回”
话说作者在这里为何只写个“呆”字?
这就是为了刻画武松的理智,在武松看来,哥哥的死一定有蹊跷,那么此刻他的潜意识是查明哥哥的死亡原因,而不是被无尽的悲伤所吞噬。
随后,武松直奔主题,没有废话,一连询问了潘金莲三个关键性问题。
第一个问题:“我哥哥武大是几时死的?”
第二个问题:“吃谁家的药?”
第三个问题:“得甚么症候?”
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连串发问,潘金莲似乎已有所准备,她不慌不忙地回答说:
“大郎是害了心脏病,从你离开阳谷县20天后开始发病,病了八九天,十家八家的药都吃过,最后医治不得死了。”
乍一听潘金莲的这种回答有头有尾,没什么问题,但是在武松眼里已然是漏洞百出。
因为他了解自己的哥哥,不可能会患上心脏病,即使真的得了这种急性病,那么可能当天人就没了,怎么还能撑到八九天?
于是武松马上又问道:
“我哥哥从来不曾有这般病,如何心疼便死了?”
面对武松的质疑,潘金莲无言以对,王婆赶紧跳出来说道:
“都头,却怎地这般说!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暂时祸福,谁保得长没事?”—出自水浒原著第26回
王婆这番解释显然是在狡辩,而且她在这个时候替潘金莲说话,很难不让人怀疑,她与武大郎的死存在着某种的联系。
接着,武松上前追问了一句:
“哥哥死了几日了?”
潘金莲答道:
“再过两天便是断七。”
断七就是七七四十九天,这个时间点很关键,它足以能够证明潘金莲在撒谎。
为何呢?
因为按照她的这一说法,武大郎已经死了47天了,然而,武松从出差到回阳谷县,也就前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。
“前后往回,恰好将及两个月。去时新春天气,回来三月初头。”
这与潘金莲一开始说的,武大郎是在武松离开后,又过了28天才病死的时间根本对不上。
细算下来,武大郎的死亡天数,比武松出差的时间还多了个半个月,这怎么可能呢?
武松虽然没有读过书,但对于这笔账还是能够算清楚的,所以,他当时的反应是沉吟半晌。
“武松沉吟了半晌。“
这里表明武松已经开始怀疑潘金莲了,他的大脑在反复思考武大郎被害的各种可能性,但此时最需要的是证据。
次日一大早,武松便不动声色地找到给武大郎验尸的何九叔,让他交代武大郎的死亡真相,一番高压态势下,何九叔拿出了武大郎中毒的证据——酥黑的骨殖。
而有了物证,武松又开始进一步寻找人证,何九叔告诉武松,郓哥曾和武大郎一起捉过奸,于是武松便找到郓哥。
与对待何九叔的态度不同,武松很客气的给了郓哥五两银子,让他在县衙上做个见证。
郓哥当时心里就想:
“这五两银子,如何不盘缠得三五个月?便陪侍他吃官司也不妨。”
于是很爽快的就答应了。
然而,即使人证物证俱全,武松也没能拿到自己想要的结果,因为知县收取了西门庆的贿赂,不过整个过程,武松还是很冷静:
“既然相公不准所告,且却又理会。”
这句话昭示着武松已经有了下一步的计划,眼看公权力无法主持正义,他决定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问题。
离开县衙后,武松以借口左邻右舍在武大丧事中帮忙为由,把他们请到家中喝酒,王婆和潘金莲也叫了过来。
酒过三巡,武松猛然站起身来,先是向众人抱拳施礼,然后拔出刀,直接揪住潘金莲,让她招供是如何谋害武大郎的。
那潘金莲还想抵赖,武松一脚踢倒桌子,指着王婆说道:
“兀那老猪狗听着!我的哥哥这个性命都在你的身上,慢慢地却问你!”
这下王婆吓尿了,赶紧就交代了,潘金莲一看王婆都说了,自己也不再隐瞒。
武松等的就是这一刻,他让吏员胡正卿一面听,一面记下两人所招供的内容,最后又让两人画押,而在场的街坊四舍都是见证人。
这里就彰显出了武松作为一名刑警都头,所具备的高度专业素养,他的查案思路很清晰,可谓是一环套一环。
有了这份来自于凶手的口供在手,就算是知县收了西门庆的钱财,也很难再进行包庇。
不过,按照当时的社会环境,如果武松把证据就此交给县衙,那么最好的结果可能就是把西门庆和潘金莲抓起来收监,然后案情展开进一步调查。
而在这个过程中,武松无法保证见证人不会在公堂上反口,而他们一旦反口,武松辛辛苦苦所收集的证据,就被视为严刑逼供下所作的伪证。
再者,西门庆作为阳谷县的权贵,与州县官员肯定多有交往,他必定会在牢中遥控指挥,调动一切外界关系让自己脱身。
武松正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,所以他要自己先下手为强,给这个案子做个结果,于是就有了后来的虐杀潘金莲和斗杀西门庆。
这里我为何用个虐杀呢?因为在小说中,武松杀潘金莲就像杀小鸡一样简单粗暴,作者是这样描述的。
“那妇人见头势不好,却待要叫,被武松脑揪倒来,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,扯开胸脯衣裳,说时迟,那时快,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,口里衔着刀,双手斡开胸脯,取出心肝五脏,供养在灵前。—出自水浒原著第26回”
这里头有个耐人寻味的举动,就是扯开胸脯衣服。
话说武松这个时候为何要扒开潘金莲的衣服呢?
有人理解是为了满足视觉上的享受,这是一种很龌龊的说法,也有人认为武松是为了找准心脏位置,以便取出她的心肝五脏。
其实都不是,因为施耐庵是绝无闲笔的,水浒传之所以能成为名著,是因为这部书从来就不是表面文学,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值得我们去研讨,所以武松杀嫂先撕衣是有其深意的。
至于是何等深意,我们看一下武松畏罪自首后,知县是如何给他下的判文。
“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,有嫂不容祭祀,因而相争,妇人将灵床推倒;救护亡兄神主,与嫂斗殴,一时杀死。“—出自水浒原著第27回
这里面最关键的四个字,就是与嫂斗殴。
在北宋,斗殴杀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过失杀人,相比故意杀人罪在量刑程度上有很大的不同。
可以说,武松之所以没有被重判,就是因为撕衣的这一举动起了很大作用。
他的这一撕,让县令在减轻他罪行上有了可操作的空间,而这个操作空间就是从故意改为斗殴。
包括杀西门庆也是如此。
“武松左手提了人头,右手拔出尖刀,挑开帘子,钻将入来,把那妇人头望西门庆脸上掼将来。”—出自水浒原著第26回
这一段就出现了文章开头我所说的武松的第二个重要举动,就是把潘金莲的人头扔给西门庆,让西门庆先乱起来,从而营造一种斗殴的景象。
随后原文中又写道:
“武松却用手略按一按,托地已跳在桌子上,把些盏儿碟儿都踢下来。”—出自水浒原著第26回
先不进攻西门庆,而是跳到桌子上踢掉盘子,这其实还是为了营造与西门庆斗殴的景象。
而正是因为武松的这一顿神操作,官府才能在后来下这样的判文。
“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,前来强护,因而斗殴,互相不伏,扭打至狮子桥边,以致斗杀身死。—出自水浒原著第27回”
当府尹陈文昭看到这份认定报告后,当即对武松的“招稿卷宗”进行了从轻处理,最后给武松只判了一个脊杖四十,刺配两千里以外。
由此可见,武松能够得到轻判,确实是因为他的那两个斗殴举动。
当然,知府和县令也比较看中他的为人,愿意对他法外开恩,加之舆论也都倒向武松这边,这才最终使得他的杀人行为得到了宽恕。
从这个角度来说,武松其实也是在赌,在复仇之前,他也无法保证自己最终真的能够免于死刑,但该有的努力,他一点都没有落下。
从收集证据到策划为兄报仇再到主动投案自首,武松所做的每一步行动都有其合理的动机和目的,同时又含有一定的自救意义。
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他能赌赢最终的结果也就理所当然了。
注: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这些解释是基于小说中的情节分析,并不代表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和道德标准,在现实中,任何形式的杀人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。